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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交警部门指出开电动汽车也要办理证照 [打印本页]

作者: service    时间: 2008-8-18 14:32
标题: 广州交警部门指出开电动汽车也要办理证照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长王建强指出,电动轿车的车长、车宽,包括车速都和机动车接近,所以被定为机动车。
  既然被定为机动车,所以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轿车,一定是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合格车辆,否则就可能办理不了入户手续。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长王建强还提醒消费者:首先,消费者应到车管所看看要买的车是不是经过发改委认定的合格产品,要么就直接的到销售商那看一看,它有没有上级批准的合格产品证书。
  此外,驾驶电动轿车也要取得小型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要购买附加税和保险等等。
作者: sheji    时间: 2008-8-18 14:42
这些政策,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
任何新生事物、新型技术,都不可能位于现有政策之后,,,只有超前的,才可能是先进的。
所以,如果“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就必然是“永远使用老的技术、老的产品”,因为新的东西在这些政策下会自动死亡。
所以,如果有了新的技术,基本上就是两条路,一条路是自己做着玩,一个人偷着乐,再一个就是把技术卖给外国人,让外国人做了产品再进口到中国来卖。
作者: supuser    时间: 2008-8-18 16:20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长王建强”这些吃里扒外的家伙本来就知道这些道理,他们最新推出的这些言论本身就是针对人民对粗暴禁电的强烈愤怒而采取的乾坤大挪移的赖皮办法。  


他们把这个球踢给发改委,这仍然是在找电动车的茬儿。
作者: thinkker    时间: 2008-8-18 21:22
可是为什么摩托车连办证都不让骑??
作者: 110jing    时间: 2008-8-18 21:33
原帖由 thinkker 于 2008-8-18 21:22 发表
可是为什么摩托车连办证都不让骑??

这就是暴政,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硬要赖到别人身上.
作者: 京声    时间: 2008-8-22 21:05
标题: 【井底之蛙效应:低耗便捷电动车在广东为什么总是被妖魔化?】
北京等各地交警在使用摩托车基础上增配环保电动车作为轻捷型出警工具。

我真不解。——

广东的交警——看到改革开放后的人民群众终于能够轻便出行了

为什么总是感到特别难受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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