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打印本页]
作者:
whgutianle
时间:
2005-12-30 18:25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京报网讯(记者安然)争论已达4年之久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合法”问题终于水落石出。从下周三起,凡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均可以进行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
记者获悉,交管局目前已在全市20个非机动车登记站做好了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准备工作。可通过查阅明天刊登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上的通告,获得这些登记站的电话和地址。
市公安局在此次出台的通告中表示,只有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才准予登记发牌。而那些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功能、最高时速每小时大于20公里及电动三轮车均不符合此项规定。燃油助力车同样因没有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仍被视为非法车辆,交管部门对这些车不予登记发牌。一旦在道路上发现此类车辆,交警将立即依法扣车并对骑车人处以罚款。凡生产、销售这些车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通告中还规定,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允许带一名12岁以下儿童。2002年8月核发的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的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到期后继续有效。不再换发新证。
从明年1月4日至2月14日,交警将在路面上依法检查电动自行车上路情况,对尚未登记上牌的车主进行教育提醒,自2月15日起,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骑车人进行严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以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
作者:
zgsxsmm
时间:
2005-12-30 18:50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使用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车的车主要晕。
作者:
kk99
时间:
2005-12-30 19:03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阶段性胜利。比以前完全不允许上路又不一样了。
作者:
whgutianle
时间:
2005-12-30 20:19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而那些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功能、最高时速每小时大于20公里及电动三轮车均不符合此项规定。
作者:
kk99
时间:
2005-12-30 20:24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作者:
winding
时间:
2005-12-30 20:49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这个贴子最后由winding在 2005/12/30 08:56pm 第 1 次编辑]
[color=#006400]
热烈祝贺北京2006年给予电动自行车予以合法地位!
[color=#dc143c]
虽然对电动车不是很公平,但无论如何,国家终于在当今能源、环保、节约型的和谐社会口号大力推行的年代,在(水、电、气、油、公交)各项生活指标,全国即将实行大涨价的2006年,在首都城市,给了电动自行车这个唯一为百姓省钱的生活方式,予以了一个合法的地位的承认,这的确是很不容易的啊。
是不是应该这么认为,这个宝贵的结果:也是何迮庥、倪捷、赵国通等等诸多北京和各地的高层领导们长期来不懈努力、竭力争取的结晶。当然也是北京市广大市民、电动车用户、全国厂家、各地电动车销售商不懈努力和坚持说理的结果啊!
来自不易了。可见,任何真理,哪怕暂时只有少数人认识,只要坚持努力,合理合法的争取,总是道路曲折,前途光明的。珠海广州中山等地,被禁地的电动自行车用户,尽管目前还处于黎明前时分,通过此事要总结经验教训,坚持努力,也就一定能够胜利!因为,新生事物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虽然暂时弱小,但终究它的成长发展,是不可战胜。!
作者:
kk99
时间:
2005-12-30 20:58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再次感谢绿源公司倪捷先生,同时希望倪先生在为行业努力的同时也能把质量放到第一位。
作者:
啄木鸟
时间:
2005-12-31 01:02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天亮了,解放了,合格电动车有希望了。北京有曙光,各地就有光明,真不容易啊!
感谢各界为合格电动车争得合法地位!
支持电动车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电动车!
作者:
fox003
时间:
2005-12-31 10:41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我是北京的,太阳终于出来了!!!
作者:
hakutaka
时间:
2005-12-31 11:46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我也是北京的,不过估计我那俩电机的车够呛……
作者:
lishange
时间:
2005-12-31 13:21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而那些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功能、最高时速每小时大于20公里及电动三轮车均不符合此项规定。”这又怎么解释,还不知是福是祸呢?
作者:
3344
时间:
2005-12-31 14:53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唉,没啥意思,500W以上的看来得停产了
作者:
winding
时间:
2005-12-31 16:41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下面引用由
3344
在
2005/12/31 02:53pm
发表的内容:
唉,没啥意思,500W以上的看来得停产了
别急啊!~~
俗话说,饭得一口一口地吃。有电动自行车的日子过,就存在进一步发展轻型电动车的可能性。反之要是没有电动自行车全国开禁局面的愿景,轻型电动车就将更加罪孽深重,所有的电动能源工具就可能永远打入十八层地狱……
国家认证了电自的合法性,这只是第一步,好戏并未结束,而只是刚刚一个开端。所以电动车的全面开禁应该就不会太远,因为这两种类型的电动车简直就是双胞胎孪生姊妹,唇亡而齿寒,皮毛相附也!
现在轻型电动车已经在全国中小型城镇打开了市场,何况用户十分可观,只要通过进一步努力,只要不远将来,轻型电动车在更大更强势的范围内取得民众的认可,就不会再有人敢轻视它。实际上在常委和一大批中央到地方的国家领导层中,电动车已为他们非常重视和认可的好能源,好工具。新年里大家放胆努力奋争吧,迅速扩大电动能源的影响——这就是2006年轻型电动车产供销的重要目标。
我们不要忘记了一条重要法律规则,是民不告则官不究:法无禁止不为罪。何况由于北京的开禁,可能使“立法禁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强加民意行为,永远成为历史!甚至可以说,正是“立法禁电”过于专断的这种错误行为,促成了全国各城市领导者的反思和争议,从而催化了开禁的到来。
切记事物发展有一条潜在的规律,叫做:目光放远——因为会叫的孩子才有奶吃。北京电自的开禁,其实已经充分显示了这些规则的力量,大家说对吗?
作者:
zhuangxiangp
时间:
2006-1-1 02:37
标题:
北京合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上路 合法性争论结束
好消息
欢迎光临 电动车论坛 (http://www.ev5s.cn/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