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京声 于 2009-2-19 02:39 发表 交警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差。也没有实际参与电动车管理工作。 电动车标准更是定得TMD离奇古怪——凭什么要按毫无干系的重量来定车辆的性质? 又凭什么定25公里的特慢速度为“机动车”??? 有种你们敢拿世界各国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