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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才是爷们!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房    时间: 2011-7-11 21:42
标题: 这才是爷们!
7月9日下午,郑州市农业路丰庆路口。一个蹬三轮老头拉东西刮了一辆奔驰,前侧掉漆。路人都说“大爷你麻烦了”,老头惊慌不已。奔驰车主下车,说“我的车有保险,这点小钱不用你赔,我就是让交警过来划一下责任,你别急中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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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jj    时间: 2011-7-11 21:45
和谐啊。
作者: lsmh    时间: 2011-7-11 21:57
像做梦
作者: jsy    时间: 2011-7-11 22:26
这才是爷们!
作者: 钳工    时间: 2011-7-11 23:42
   嘿嘿,如今碰到这样的爷们比中大奖还难!
作者: 小电    时间: 2011-7-11 23:53
这才是爷们!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11 23:57
现在很多全保,要别人赔一样没好处。再说配多赔少也得花时间鉴定,没那么爽快,不如丢给保险公司方便。
作者: yeyj_sz    时间: 2011-7-12 09:12
路过  爽
作者: 剑君十二凡    时间: 2011-7-12 09: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13554    时间: 2011-7-12 11:05
中!!!
作者: liutong9414    时间: 2011-7-12 11:37
真爷们
作者: 刘国春    时间: 2011-7-12 21:26
这样德高望重的人太少了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12 23:37
如果不是全保,你看他还能成爷们儿吗

广东这边向来流行奉行自我为主,,但因为车辆全保,这样的事常见,,,
作者: enlaixiangyu    时间: 2011-7-12 23:52
我记得有人说过一个纯爷们!是朋友亲眼看见的

走路上,被一个民工撞了!民工吓都哭了,钱都掏出来,也没有多少,打电话找人借,那个人腿擦破一大片,看民工可怜,一分钱也没有要,就找朋友来开车接走他就行了。
据说腿上流血很多的!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13 00:17
我记得有人说过一个纯爷们!是朋友亲眼看见的

走路上,被一个民工撞了!民工吓都哭了,钱都掏出来,也没有多少,打电话找人借,那个人腿擦破一大片,看民工可怜,一分钱也没有要,就找朋友来开车接走他就行了。
...  enlaixiangyu 发表于 2011-7-12 23:52


这才是真爷们儿


z
作者: enlaixiangyu    时间: 2011-7-13 00:40
本帖最后由 enlaixiangyu 于 2011-7-13 00:42 编辑

有一个老太太更纯!这样的人很少了,所以被传出来,变成神话一样!不过也是真实的!

一个老太太,被一个穷学生骑自行车撞了,学生态度很好,可是没钱,拉医院照相是腿轻度骨裂,学生在外面打电话借钱,然后商量早晨不吃饭,还有打工挣回来还钱。

先给了老太太500,老太太听见了学生的电话,回家就哭了,说学生可怜,逼着自己儿子找到学校,把500块钱,还有检查费,都还回去了!说自己养,不用他掏钱。


要是中国的都有一半这个觉悟,现在乐于助人的人,得相当多啊!

都是被南京徐老太之类的年轻就不是东西,老了,更老不是东西的人给坑了!风气差啊!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13 05:14
有一个老太太更纯!这样的人很少了,所以被传出来,变成神话一样!不过也是真实的!

一个老太太,被一个穷学生骑自行车撞了,学生态度很好,可是没钱,拉医院照相是腿轻度骨裂,学生在外面打电话借钱,然后商量早 ...
enlaixiangyu 发表于 2011-7-13 00:40



国家机关的作为、舆论导向,,,,起决定性的作用!!!

要是法院都能规规矩矩实行法律,要是依然提倡学习雷锋,要是依然规规矩矩的执行党纪国法,,,,哪里又会出现这等道德沦丧、腐败盛行之事?
作者: 小不点    时间: 2011-7-13 14:10
好人是很多的,但要看做什么事,主要是现在的人顾虑多了,好事往往代价很大!
作者: maozj    时间: 2011-7-25 01:05
如果交警过来,给你判一个蹬三轮老头全责或责任各半,那你司机就成死鸡了。不知交警是怎么判的了。
各位车友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想要让保险公司出钱给你维修(当然你是上了车损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承揽全部责任,否则保险公司不赔或只赔一半哦!
严重声明:这馊主意不是我原创的啊!是网上兜售的,网友要借用与我没任何关系偶,俺不负那责任。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25 01:35
这个道理是这样解释的, 如果保险方不是全责,那必然对方会有责,则对方会承担他自己的责任,现时的说法就是“会赔款的”。那么,保险方这部分就只能是全责减去对方的责任了,赔偿自然也要按保险一方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来赔偿的。
而且还有个实际操作的问题,多绕了个弯,还伤害了他人(暂且这么说吧,就这个意思,不代表恶性事情的含义),确有“损人不利己”之实。这个多绕弯是有实际实例的,,,比如修车费用,如果对方还没有实施赔款、或者经济困难种种等因素你不能很快拿到钱,那你想拿车,你得自己先垫着,,,保险公司才不会像雷锋那样助人为乐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11-7-25 07:26
前些天我就遇到过一个如此的老太太。
去药房买药,停下车后过来个老太太,对我说差点碰了她,我说碰到了吗?她回答没碰到,我说那不就得了,她说假如碰到如何如何?。。。。现在到处是在大街等碰瓷的人,大家的确要小心了。
作者: sheji    时间: 2011-7-25 09:57
前些天我就遇到过一个如此的老太太。
去药房买药,停下车后过来个老太太,对我说差点碰了她,我说碰到了吗?她回答没碰到,我说那不就得了,她说假如碰到如何如何?。。。。现在到处是在大街等碰瓷的人,大家的确要 ...
老顽童 发表于 2011-7-25 07:26


人家老太看你像当官的,想争取一下嘛,说不定就能捞点好处的~~ 谁让当官的都能与钱连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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