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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打印本页]

作者: mingsi020    时间: 2006-5-19 11:21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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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开始专项整治
    截至今年5月16日,广州交警部门在各项整治行动中扣留电动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702辆、电动自行车138辆、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164辆,机动三轮车1931辆。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16日开始,公安交警部门每天将派出300余名警力,针对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及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行重点整治,在路面发现上述违法车辆将一律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员依法进行从严处罚。
    相关链接:根据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都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因此,这部分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机动车。(完)
文字文字文字 5月16日开始专项整治
作者: 28凤凰加重    时间: 2006-5-19 11:44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如果单纯是速度限制,那很多四不象就放过了。
可是还有整体车重;是否可脚踏的限制。

作者: xxzhou    时间: 2006-5-19 11:5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是封杀超标车吧?!
作者: xxzhou    时间: 2006-5-19 11:51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呵呵,电摩可以换锂电池,把限速还原,只要不超标

作者: mingsi020    时间: 2006-5-19 11:55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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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  
  交宣 蒋忆军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州交警从5月1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再次开展专项大规模整治行动,对在路面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及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一律将依法进行扣留,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出现相当一部分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且部分驾驶人不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资格、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导致冲红灯、随意变线、与行人在人行道混行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对市民交通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据统计,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上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
为有效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及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仅今年1月1日至5月16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各项整治行动中扣留电动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702辆、电动自行车138辆、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164辆,机动三轮车1931辆。并决定从5月16日起再次专门开展大整治行动,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天都将派出300余名警力,针对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及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行重点整治,在路面发现上述违法车辆将一律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从严处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三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对拒不接受处理,阻碍执勤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处以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而广州市从1998年开始就停止摩托车上牌,这类车也就不能再上牌了,一旦上路行驶就属交通违法行为,因此,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这类超标“电动自行车”。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能否上牌及上路行驶的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进行研究,相关规定即将出台,为避免损失,请广大市民在决定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谨慎,等规定出台后再行决定。


附: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资料

一、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主要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三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四是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对不符合以上四种条件之一的,均不能认定为电动自行车。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主要区别是什么?
我们常常见到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等超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无脚踏骑行功能;二是最高设计车速超过了20 km/h。

三、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吗?
我们常见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都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因此,这部分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机动车。

四、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还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目前在路上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范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都未登记上牌,因此,不能上路行驶。

五、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驾驶属于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以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对驾驶员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罚:
(一)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对违法行为人罚款500元,并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2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但对未满18周岁的初次违法行为人不予行政拘留)。
(二)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人罚款100元,记三分。

  2006-05-19  
   

作者: 朴素123    时间: 2006-5-19 14:54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糟糕了,大家要赶快行动起来。我们绿源要采取行动了,广东的厂家和商家不要再有侥幸心理了,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必须要搞清楚啊。
作者: 西部电动车    时间: 2006-5-19 21:32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典型的与民挣利!非常突出的与民挣路权的表现,应该提出严重抗议!让这些警察好好学习一下三个代表的政策,不要和中央政府提建设和谐社会的本义背道相行。法规标准严重滞后,不能体现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和路权的诉求,公民路权平等,有优选择交通工具的自由和权力,有追求节能环保的先进愿望,警察的这次执法不能体现他的权威性,应该事先发出通知,召开公开的征求意见书,不能对有争议,明显有错的行为找借口,实际上他们的这次执法行动,会引起民愤的。会影响他们的形象和老百姓的反感对立情绪。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6-5-19 22:25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是争利。而非挣利。要文章有理有力,首先关键词字不能出笑话。
而且,称为“与民争利”并不确切。是小骂大帮忙!
主要的问题,是如此执法,是侵害了民众的合法道路权益!违反了宪法和国家的一系列法律!

作者: PPP    时间: 2006-5-19 22:58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抗议,也无地方,
   报纸论坛被关闭,只有这里可以评论.
   不管“电动自行车”超标,没超标,全部扣留.从重处罚,是掠夺劳苦大众财产的表现;处以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论处,更是将老百姓当成罪犯.
   今天要整治“电动自行车”为何当初不禁卖呢?使今天十几万人犯罪.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6-5-19 23:47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别看今日抓得欢,当心秋后拉清干
作者: 4go    时间: 2006-5-19 23:5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以前厂家还支持用户打官司,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强烈要求广大人民团结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 矛盾777    时间: 2006-5-20 00:49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强烈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人民利益如何保障?

作者: qjg1954    时间: 2006-5-20 09:54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GB17761-1999)规定的标准.是玩具电动车的标准吧?!1999年的制订的标准,到现在还没有重新制订?!难到制订标准的人在睡大觉,赶快起来制订新的标准吧!!!
否则老百姓都成了冤大头了。
作者: PPP    时间: 2006-5-20 19:27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羊城晚报广州电动车论坛:
http://forum.ycwb.net/showthread.php?s=3680aceee1de2e52456884b57fe10cdb&threadid=86793
作者: 钳工    时间: 2006-5-21 13:06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仆人搞主人!哈哈,悲哀!
作者: lishange    时间: 2006-5-21 17:14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严重抗议某些人滥用手中的权利!
作者: mingsi020    时间: 2006-5-22 01:1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下面引用由mingsi0202006/05/19 11:21am 发表的内容:




                        5月16日开始专项整治
    截至今年5月16日,广州交警部门在各项整治行动中扣留电动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702辆、电动自行车138辆、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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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ji    时间: 2006-5-22 03:1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不知道什么是“擅自安装”?
如果有了确定的解释,那电动车就该都合法了~~
让那些认证“不是擅自安装”的政府部门去和政府交通部门打交道,更容易得到一个说法。
作者: iloveev    时间: 2006-5-22 09:0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遵循着这样一条基本原则:作为公民,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即可为之,即法学界通常所说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违法”。而执法机关的行为恰恰与此相反,他们的任何一个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每一个处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即“法无授权为禁止”,否则视为违法。但现实生活中,“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为部分行政机关执法的误区。前不久,北京市交管部门在“暗中执法”遭到普遍质疑时作出解释:“交通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而法律并未禁止交警使用‘暗中执法’这种方式,因此,这种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难看出,交管部门套用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理,这一“张冠李戴”的“司法解释”造成行政机关大量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现象。

  “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必须依照法律授权进行行政活动。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法律未规定闯红灯要扣奖金,行政机关就无权要求为之;法律没有授权交警可“暗中执法”,这一执法行为就不具有合法性。“法无授权即禁止”应成为一切行政、司法机关执法的唯一准则。

  作为公民,其享有法律并未禁止的一切行为“自治权”,但现实生活中这种“自治权”并未得到充分体现:夫妻在家里看“黄碟”警察闯入;虐待小猫被暂停工作,接受警方盘问;一个司机在同一地点被处罚105次,罚款上万元……行政权力在“法无禁止”错误概念的驱使下肆意扩张,使公民在行使自身合法权利之时往往不得不面对行政机关的不法侵犯。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法律保障公民自由的基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法律规范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使其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保障。在一个崇尚法治的国度,我们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如果搞错了基本的法律概念,就容易产生诸多滥用“公权”侵犯“私权”的事件。如此说来,“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也许应成为全体公民和执法者的座右铭,每日三省。

  权力的慎用与权利的回归不会一帆风顺,但同样值得期待。

作者: mingsi020    时间: 2006-5-22 10:27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广州市区8月1日起将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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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5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广州市拟从今年8月1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上路行驶,并于近期就此征求民意,然后报呈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图为广州市交警自5月16日起严查超标电动车。被查扣的非法车辆装满拖车。(据信息时报)


作者: cy5765    时间: 2006-5-22 10:42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晕,根本就没有征求过民意,操他XX的只是强奸了民意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6-5-24 10:11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没有反抗行为的,连抗议也不敢,不能称为强奸。
作者: sheji    时间: 2006-5-24 17:3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谁提供一下消息,广州的“合法电动摩托车”是什么含意?或者标准?或者样品?
只有这些前提,才能使“整治非法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解释成立,否则其本身的行为就是非法的。
作者: dw989481    时间: 2006-5-24 17:48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没有小鸡鸡的才禁电动车(自、摩)!!!哈!哈!哈!我的眼泪出来了----是心痛的眼泪。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6-5-25 00:10
标题: 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车(有多图)
今天广东省的南方5台电视台,播出了
西安的吕福山(三轮车工)与交警对簿公堂胜诉,陕西各大报纸披露了“刁民”胜诉大快人心的消息。
广东台选择这个时间播出,与广州市最近交警违法乱收缴公民电动车,搞得整个广州乌烟瘴气的背景——绝对有关联的
http://news.sina.com.cn/c/2004-07-22/09253162735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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