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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打印本页]

作者: 西安电动维修    时间: 2006-6-25 23:11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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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的车主朋友们:
  你们好,城市的交通状况是城市风貌的鲜明写照,直接影响着城市经济发展、市民出行安全。近年来,为了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交管部门也采取了物理隔离、禁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市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然而,一些阻碍城市发展的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尤其是充斥街头非法载客的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车体随意拼装,行驶见缝就钻,严重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安全,成为妨碍城市交通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环境污染的“一大隐患”。
  生命权是人至高无上的权力。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是对人生命权的蔑视。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结构简单,制动性能差,行驶中非常不稳定,安全系数很低;这些车辆无车辆保险,驾驶人多为无证驾驶,缺乏起码的交通安全常识,这些都决定了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隐藏着众多不安全因素,对驾驶人和乘客的安全都构成威胁。尤其是“三无”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都是非国家定型标准的车辆,根本没有上路权,更谈不上对乘客生命安全的保障。
  同时,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驾驶证、车辆牌证是驾驶车辆、车辆上路行驶的法定凭证,大批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充斥街头,有损法律的严肃性,加之驾驶人未经培训,交通安全意识差,行则不分快慢车道,随意拐弯掉头,停则成群结队,聚集主干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年来,由于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载客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按照建设部、交通部等6部委的文件精神,顺应广大市民的要求和建议,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为期半年的三轮车交通、运营秩序大整顿,对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进行彻底取缔。这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是保证我市交通安全、流畅的重要举措,是我市走向外向型、现代化大都市的必由之路。整顿中,对无视政府《通告》精神,继续上路行驶和非法运营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扣,从严处罚。
  创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做为一名热爱西安,遵纪守法的公民,相信大家能从城市发展的大局出发,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重,积极配合政府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通过新的劳动途径,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西安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6月21日

作者: 西安电动维修    时间: 2006-6-25 23:12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继续转载: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由交通、公安、工商、质检以及城管五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组将于下月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五部门为此联合发出的《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指出,从7月5日起,严禁各类“黑车”(包括摩托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等车辆;严禁电瓶三轮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通行,严禁摩托车在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摩托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通行。
    通告还指出,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以及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乘坐黑车 受罚 保护黑车 查处 举报黑车 有奖
    西安市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昨日指出,目前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人力载客三轮车和摩托车都不是国家定型标准的车辆,根本不具备上路权,更谈不上对乘客生命安全的保证。去年以来,此类车辆在全市共发生527起道路交通事故,致569人受伤,127人在事故中死亡。希望车主们明白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提醒广大市民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同样违法,不仅要受到处罚,而且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记者昨日获悉,在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当中,西安市监察局、西安市纠风办将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为期半年,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采取设立检查站、流动巡逻、设置“三道防线”对严重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对群众举报的“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查处,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摩托车。
    此外,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杜绝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并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和低保问题。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06-6-25 23:17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西安是个国际都市,的确应该加强管理。
作者: sheji    时间: 2006-6-26 00:53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
主要指营运
作者: 西安电动维修    时间: 2006-6-26 15:09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这个是通告原文:
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

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工商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06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交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自2006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贯彻文件精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各类“黑车”(包括摩托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二、严禁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等车辆。
  三、严禁电瓶三轮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通行。
  严禁摩托车在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通行;严禁外埠及本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摩托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通行。
  四、严禁禁行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保管站停放、保管摩托车、电瓶三轮车。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占道停放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人力三轮车。
  六、为确保自身安全,广大市民应当积极配合、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黑车”,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活动。
  七、违反本通告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二)违反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质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第三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处罚。
  (四)违反本通告第五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八、电瓶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
  九、本通告自二OO六年七月五日起施行。2006年6月21日

作者: 西安电动维修    时间: 2006-6-26 15:31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西安市从05年10月起到目前为止,电动三轮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到达三万辆以上。其中有以载客赢利的、代步、做生意拉货、等等。但是政府的一些规定,又是一个“一刀切”,让其他非营运性者深受其害。
   6月25日,有两千余人聚集在西安市大东门王炳森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
   6月26日,又有两万余人聚集在市政府门口,等待政府给予重新答复。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6-6-26 16:36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官员不作为——以禁罚代替交通管理,这就象一只瘟疫般的恶魔,又在西安动手了
作者: 西部电动车    时间: 2006-6-26 17:23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弱势群体难生存,下岗职工又遭灾,痛苦人生,严禁的冷酷,执政能力首先想到的是拿起打狗棍,打跑要饭的------
作者: 星光飞舞    时间: 2006-6-26 18:05
标题: 西安将对电动三轮下黑手
唉,怎么说呢,管理还是要加强的.
不好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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