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论坛
标题:
鉴于电动车的大量普及,我觉得有必要修改法律,至少在观念中要增加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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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j
时间:
2006-8-10 11:35
标题:
鉴于电动车的大量普及,我觉得有必要修改法律,至少在观念中要增加以下内容
1、有条件的非机动车道划分为两部分:快车道和慢车道,右侧慢车道供自行车行驶,左侧快车道供电动车行驶;没有条件划分的,应规定自行车靠右行驶,电动车靠左。
但也不是绝对,比如没电的电动车就应该去慢车道,骑自行车时只要你体力足够,速度能大于等于电动车,同样可以上快车道。
2、所有非机动车超车时应该比照机动车,一律从左侧超车,不得从右侧超车。如遇后车做出超车示意,前车有条件让行的应该减速靠右。超车时不得超越正在超车的车。
3、直行车辆路口等候红灯时,应该让出最右侧车道供右转弯的车辆行驶,不得抢占右转弯车道。右转弯车辆只准从最右侧转弯,严禁从左侧或机动车道右转。
4、带隔离带的封闭式非机动车专用道允许逆行,逆行车辆只准靠近机动车道的那一侧慢速行驶;无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在不影响顺行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方可逆行,逆行车辆靠近便道一侧慢速行驶。逆行时只准占用一条车道,不得超车,不得并排行驶,如遇顺行大量车流时,逆行车辆应该停车避让。
5、顺行车辆拥有路权,遇有路面泥泞、积水或坑洼不平处,顺行车辆有权选择好的路段行驶,逆行车辆需减速或停车等候顺行车辆通过。
6、严禁并排行驶(包括顺行),行驶中保持直线,严禁之字形行驶,严禁频繁变更车道。
7、禁止行驶中拨打或接听电话,禁止行驶中听mp3,禁止行驶中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电动车应比照机动车,晚上路灯亮时应打开大灯,转弯时要开转向灯,靠边停车时应开右转向灯,驶离路边时应开左转向灯。
以上想法不是很成熟,欢迎大家修改或补充
作者:
一剑漂移
时间:
2006-8-10 11:38
标题:
鉴于电动车的大量普及,我觉得有必要修改法律,至少在观念中要增加以下内容
顶了 楼上的意见不错!
作者:
zz1122
时间:
2006-8-10 14:18
标题:
鉴于电动车的大量普及,我觉得有必要修改法律,至少在观念中要增加以下内容
有个屁用 最基本不闯红灯 你看看骑车的有几个准守
作者:
lishange
时间:
2006-8-10 17:18
标题:
鉴于电动车的大量普及,我觉得有必要修改法律,至少在观念中要增加以下内容
支持一下,有道理!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6-8-10 21:13
标题:
鉴于电动车的大量普及,我觉得有必要修改法律,至少在观念中要增加以下内容
顶!呵呵电动车原本就是机电动力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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