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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能知晓:你一生中有几次机会可以成为“公民”存在? [打印本页]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7-2-3 18:27
标题: 谁能知晓:你一生中有几次机会可以成为“公民”存在?
既然是公民,理所当然地是一生都是公民?其实大错。一个人一辈子中,原来只有短短的几次机会可以被公众称为公民。
第一次:当你需要奉献什么出来的时候,比如:要输血、抗洪抢险、捐助救济钱物。你会见到赫然字样:每个公民的义务!
第二次:当选举的时候,你以公民身份为确定的几位投上神圣一票的瞬间,你成为了公民。
第三次:当事人犯罪的时候,被宣布剥夺公民政治权利。你会发现哦原来我是公民的。
第四次:当见义勇为者被杀的时候,会有人赞扬一阵:一个好公民!
还有吗?大概还有,可是我记不得了。
除了上面几次机会你可以以公民身份存在,其他的任何时候都不能随便以公民身份存在的。
但是你可以、而且只能以下列身份存在:
1、一名百姓。
2、一名市民。
3、一名群众。
4、一名观众、听众、乘客、旅客、顾客、当事人、…………
而常识告诉我们:
以上任何一种名义,都不能互逆地下断语说,他们其中一种是与“公民”可以全等!
当你是当事人的时候,你不一定能与公民划上等号。因为可能是嫌疑人。
当你是百姓的时候,你不一定就是“公民”。因为百姓中包括“刁民”。
当你是顾客的时候,你更不能等于“公民”。因为顾客中包括小偷。
当你是市民的时候,也不能说等于“公民”。因为市民中有三无人员在内。而他们当然不算公民。
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你尤其不能说,是公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因为“公民”是根本不会向ZF提这些要求的。而这时你只能说,百姓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求请政府解决。因为不是公民的诉求,所以不一定能为你解决哦!`

作者: wen    时间: 2007-2-4 08:45
标题: 谁能知晓:你一生中有几次机会可以成为“公民”存在?
多行动,少抱怨,国家会发展得更好!
作者: ramobx    时间: 2007-2-4 09:59
标题: 谁能知晓:你一生中有几次机会可以成为“公民”存在?
自打出生后 ,你的权力就已经被剥夺了。
是不是这个道理?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07-2-4 10:21
标题: 谁能知晓:你一生中有几次机会可以成为“公民”存在?
下面引用由wen2007/02/04 08:45am 发表的内容:
多行动,少抱怨,国家会发展得更好!
相信我们的国家机制越来越完善,人民将得到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公正公平。
作者: junren    时间: 2007-2-4 11:37
标题: 谁能知晓:你一生中有几次机会可以成为“公民”存在?
下面引用由ramobx2007/02/04 09:59am 发表的内容:
自打出生后 ,你的权力就已经被剥夺了。
是不是这个道理?
强。
原来一出生就被人“有醉推定”了,自然不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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