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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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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7-28 15:0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李京声在 2005/07/28 04:20pm 第 8 次编辑]

我很奇怪,大街的无照汽油摩托车和潲水机器拼装车很多,影响市容污染城市环境,放着不去打击,为什么单对着电动自行车惩罚那么大的兴趣,真的难以理解。
要是同意如此执法,很简单——珠海的电动自行车既然得到97%以上的市民同意——就开创一个全国的先河:
(1)对主要的街道(例如比较拥挤的凤凰北)等少数路段,实施规定时间段内(例如早8点至晚6点)的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全市其他道路则实施有限制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行驶。限制的条件如下:
(2)对凡是外形性能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时速30公里以内)由经销公司协助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登记,并收年费100元。上缴作为交管专款及财政。(交管部门则在快车道最外侧,可以白线或轻质低栏界分出三米车道,给予电动自行车专用道路。这样市容美观整齐,占道也很小。)
(3)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惩罚性的高额收费(年费300—600元)。
(4)购车初期由经销商负责,发给并熟读《电动车行驶交通规则手册》方准交车试用,对无法背诵抽查的该守则某些条款、或经当场试用显示不合格的购车者,暂扣安全押金300元(电动摩托车安全押金600元),直到车主能够完全背诵出全部条款,并接受行驶目测合格为止。这样电动车主第一个月的纳费,应移出一部分给经销公司作为培训费用。
(5)对违章越过界限、进入快车道的骑行者,实施高额罚款5——300元,直至罚没车辆。
(6)对偷税漏登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没收或者课以500高额罚款。
如此实施,珠海此项财政收入可以达到近亿元。改善交通管理条件不算。必将带动相关产业链,而大大促进珠海经济的高速发展。
最重要的是大大和谐了社会十大关系,优化了城市环境,也为全国人民做出了先进表率。
2#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5:31:5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这个贴子最后由李京声在 2005/07/28 03:33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李京声2005/07/28 03:09pm 发表的内容:
……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惩罚性的高额收费(年费3-600元)。
主要的理由有二:
1、电动摩托车速度高,相当于机动和非机动车介乎两者之间。因此按非机动车辆收费不妥。这样对多数非机动车辆也实在是很不公平。
2、所谓惩罚性收费,主要显示这种车辆的不成熟,生产追逐利润,简单迎合消费心理。收费略高会大大限制其购买的数量。利于电动摩托车的反思和逐步标准化。
3#
发表于 2005-7-28 16:04:2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不合理,为什么要惩罚性收费?没有犯错,怎么能惩罚?
4#
发表于 2005-7-28 16:08:3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下面引用由kk992005/07/28 04:04pm 发表的内容:
不合理,为什么要惩罚性收费?没有犯错,怎么能惩罚?
误解了,这是对于不成熟的产品的一种过渡型的政策!
5#
发表于 2005-7-28 16:15:0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这个贴子最后由京声在 2005/07/28 04:28pm 第 1 次编辑]

这样是正确的。因为——
要是在取缔电动摩托车和实施稍高于电动自行车收费,这两者之间选择,您会同意哪种呢???
300元——600元收费哪里会高呢?
例如按300元/年计算。每天才收费1元不到。
在珠海,你乘公车上下班每天来回四趟就需要8——16元(需要转车的时候更多)以上!
这样收费根本就谈不上高的,不要贪心不足啦。
6#
发表于 2005-7-28 16:45:4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下面引用由李京声2005/07/28 03:09pm 发表的内容:
...对超过30公里以上的电动摩托车实施惩罚性的高额收费(年费300—600元)。
按照李京声(京声?是不是指来自北京的声音?)的说法,对于超出例如 120km/h  的汽车,是否也要对生产厂家实施惩罚性的高额收费呢?真是荒唐!
既然对汽车没有如此规定,为什么对电动自行车却另眼相看呢?
厂家生产的车只要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速度多少由用户自己去掌握。用户行驶时,如果超出道路规定速度,可以由交警进行罚款。棍子不该打到厂家向上去!
7#
发表于 2005-7-28 16:51:1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电动车的噪音小,其实比摩托车更危险,大家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建议电动车的速度必须在20公里以内。
8#
发表于 2005-7-28 16:57:5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现在珠海的ZF是在“法制”的掩盖下----毛病。
如果按照楼主的说法,那珠海的ZF就是赤裸裸的---毛病。
9#
发表于 2005-7-28 17:02:3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下面引用由chinakj2005/07/28 04:51pm 发表的内容:
电动车的噪音小,其实比摩托车更危险,大家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建议电动车的速度必须在20公里以内。
那简单不过了,弄一个喀哒钟在电动车头上,一边走,一边发出喀哒~~~~……声音。
可是这个办法,哪里有花费少量的金钱去对车主实施培训的作用大呢。只要开车的用户懂得了安全行驶和理性避让的规则,“没有声音”的非机动车就恰恰是最大优点了。
20公里当然好。但是要是硬性规定最高极限速率只是20公里时速,那就太小儿科了。简直就不叫“车”!所以,正确的规定界限,应当以30公里为界限更为恰当。
10#
发表于 2005-7-28 17:28:5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型城市电动车管理的绝好政策

[这个贴子最后由京声在 2005/07/28 05:30pm 第 1 次编辑]

假若在取缔电动摩与收费上路两者之间选择呢?大概谁也会答应每天给财政一元钱的了。
suzou 你是汽摩用户——你来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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