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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网律师论坛上对电动车问题的有趣争论——欢迎大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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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2-25 14:1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junren在 2006/02/26 00:10am 第 4 次编辑]

凯迪网的律师论坛上,出现了一场对电动车问题的争论,感到有点意味,特转帖如下,欢迎评论:
电动车上路问题是检验政府政策水平的分水岭
文章提交者:牛牛2008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政府应当鼓励节约型的生活方式和交通模式,而不是相反!
电动自行车利于环境,以极其经济的消耗成本为人类提供动力和便利服务,这样的产物和相关企业——本应受到赞扬和鼓励发展!为什么反遭某些人的贬低和封禁?这就是在某些小城市中,官文化、官本位得到夸张的必然结果。
现在世界上的各发达国家,包括了中国的北京、上海和绝大多数大城市,都无一例外地开放了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反而正是一些小城市,不发达、欠开化的地区,例如广州,还有那些人文和治安局面比较差或是与外界信息不是很灵通往来的城市。而珠海是这样的——法工委极个别人员挡次低下,然而却可以乱来的地方,才会去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看起来是小问题,其实已经成为衡量和考验一个政府政策水平、或是交管部门对新生事物态度是否正确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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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电瓶车和谁争路? 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出车祸按照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标准赔偿? 按照机动车的无过错也要赔偿十数万以上,赔得起吗? 按非机动车,他的时速、动能相对自行车公平吗?
考虑过吗?
改造路面,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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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牛牛2008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问题是如此幼稚,还是必须回答!
首先严肃纠正你,这里说的不是什么“电瓶车”,而是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
教给你电动车概念是什么吧:是21世纪全世界由能源问题和交通需要而出现的全新型能源交通工具。
什么叫争路??这种说法本身就很错误。
人民和纳税群体用汗水和金钱养活了整座城市,这些事实,政府部门好象是认可的。而当人民和工薪层使用新型环保而且无可挑剔的电动自行车的时候,有些依靠人民养活的管理人员却以它容易和汽车争道路为借口,而百般刁难,无非是企图封掉绝大多数市民的道路权益。
就好比当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时候,全城市的人都很认可,而当农民工的子女需要上学的时候,一些依靠农民工盖起的漂亮写字楼享受生活的人却要百般刁难。这个比方打得也许有些不恰当,但是电动自行车就是如此。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当然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何来与机动车道争道的说法?是不是昏头了?
至于交通肇事以后,如何赔偿的问题,责任如何分的问题,根本不是本帖讨论的话题,不要乱搅和。
改造路面谁买单?
更加可笑之至了——问问国内绝大多数允许电动车行驶的政府,答案就明白。这个问题小学生大概也能回答你——人民养活了政府,纳税者交纳了道路费呀,政府修路——天经地义,有你多什么事?

原创地址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25&id=999130&star=1#8991847
2#
 楼主| 发表于 2006-2-26 00:03:49 | 只看该作者

凯迪网律师论坛上对电动车问题的有趣争论——欢迎大家参与!

[这个贴子最后由junren在 2006/02/26 00:06am 第 1 次编辑]

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2、这里说的不是什么“电瓶车”,而是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
哈哈。 哪请教你解释下电瓶车的概念?  阿司匹林和巴米尔等等时髦药品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有人行道、 自行车道、摩托车道、大型车道、公共汽车道、小型车道、超车道等等。 你说的电动车道在哪里?(电动助力自行车划为自行车。) 是不是以后出来核聚变、裂变、 冲气、燃气自行车也要一一建上车道?
是非机动车? 请解释他的速度和动能是一般非机动车能比拟的吗?   菜刀和某些短刀是合法的,法律干嘛还有管制刀具一说?
是呀,你不用讨论,因为你根本没看到这个问题。就你,怎么可能看得到她带来的深刻影响?
一台电动摩托车成本才数百到1500元之间!(成本可以预见比低端电视降的更快。) 一人n台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是蝗害了。醉酒的、没技术的、色盲者无需驾照就可驾驶时速可达20---50公里以上的数百斤的高速杀人利器(你可知道它的厉害?),谁为这后果买单?
6、改造路面谁买单?
嘿嘿,当然没有我的事,(这个全国道路改造是一年能完成的。就象罗马也是一天建成的嘛)
话说回来, 有你什么事吗? 原来你是那些企业的托! 才在这里王婆卖瓜的?
to 4楼:电动车如果纳入摩托车道行使。 虽是一条可行的路 也有弊单:
第一该核发合格证、行车证、驾驶证,让高速行使工具安全远离步行和自行车的人群。
第二、 出现事故必然要划分责任
第三、 考不考虑电动车手酒后驾车、生理缺陷和车辆操纵心理素质等因素?
任何新生事物必然是有利有弊的。 就看社会适应能力和利弊权衡了。 并不是楼主天真的那种:好、就是好的小学生思维方式。。。哈哈
3#
 楼主| 发表于 2006-2-26 00:09:40 | 只看该作者

凯迪网律师论坛上对电动车问题的有趣争论——欢迎大家参与!

文章提交者:牛牛2008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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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如此极端,其实不用批驳的。那就当我在教育一个文盲罢了:
“一台电动摩托车成本才数百到1500元之间!(成本可以预见比低端电视降的更快。) 一人n台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是蝗害了。醉酒的、没技术的、色盲者无需驾照就可驾驶时速可达20---50公里以上的数百斤的高速杀人利器(你可知道它的厉害?),谁为这后果买单?”
————好一个危言耸听的结论!广大老百姓和人民群众那么喜欢使用的国产环保型电动自行车,在你口里竟然被信口雌黄地污蔑为杀人机器。看来,你这个人中文革四人帮的流毒还真不浅。
共产党最讲的是认真。什么是认真?就是不要信口雌黄,就是不准随口雌黄,你懂?
如果懂,那你就是别有用心了。如果不懂,那就听我教教你吧!
——什么是认真呢?认真的态度就是辨证唯物论的态度。就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告诉你一个常识吧——电动自行车自从它出现在世界地平线上那天开始,到现在为止,是所以一切机动和非机动车辆里面,肇事几率达到最低下,几乎接近于零的。这点不用我多说,浙江、上海和全国各地大小城市,甚至包括那些反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人都承认这点的。什么杀人机器?你简直就是在发梦吧?
我说的句句是真话,而你竟然说什么是企业的什么托?看来你对做人家的托的工作,十分地熟悉?
那我倒问问你,就做托了你管得着吗?中国发展至今,哪样不是依靠企业发展起来的?我们应该好好感谢这些民营和国营的大小企业才是!中国经济——难道还依靠那些从来不经调查研究喜欢人云亦云、也不问青红皂白、而光靠嘴巴泼人家企业脏水的人——去吹出来的吗?
如果中国的好企业没有发展的空间,不让环保型节约能源型的好企业好好发展,中国的GDP 上得来吗?话说回来了,你不让中国人的环保好企业好好得到发展,你又准备让谁得到发展?
电动车是21世纪新兴产业,是一种全新概念的交通工具这点已勿容置疑。这么好的新能源交通工具,最先是由中央领导人从国外引进,指示国家轻工业部认真研制发展,这就是一种领导人有卓识远见的表现。现在果然获得了全国人民的宠爱,2006年,北京市政府领导人也高瞻远瞩,终于制定了顺应历史潮流和环境保护潮流的好政策,对电动自行车打开了禁令,为全国各地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这是一个“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好榜样。
所以,我们应当敏锐看到,环保型电动自行车能走到今天,已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对电动车上路的态度,就是衡量一个地方政府执政水平、还是是否执政为私、愚昧无知的一种试金石。
当然,这么说决不是对电动车就可以无节制、无条件的放开!
电动自行车顺应了时代对速度和时间新概念的要求,它速度比人力车要快、而且还稳定得多了,事故率几乎为零,这是它不可多得的长处之一。而且,它的生命力在于它几乎不消耗电能,为人类提供无限的动力(现在有的企业已经研制出可以利用行驶过程自行充电的电动车),相当难能可贵。所以凡是正常思维不带偏见的人,都应对它刮目相看,珍惜它和保护它的发展,让它好好为人类服务。那怎么处理好电动车与交通的矛盾,是个需要直面解决的问题。
其一,对电动车必须实施适当收费。以充作增加交通管理力度的成本,这是必须的。而且可以此作为经济手段,控制电动车的数量,不要盲目的扩容,而让它有理性规划地获得发展!
其二,电动车的发展,必须纳入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不是站在狭隘敌对的错误立场上去单纯反对一气了事。应该本着对人民爱护的工作态度,认真规划,加强管理。首先必须相信,电动车主们是素质比较高的人群,人民群众也一定会好好配合城市交通管理的。
其三,对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车主,应当实施重罚,因为电动车车速较高,一旦出事,比自行车后果要严重。
如果按照如上条款认真管理,电动车根本不可能如有些人凭空想象那样泛滥成灾,而一定会成为大中型城市反映出交通现代化、款式个性化和能源环保型的一道美丽风景线。
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6 00:23:37 | 只看该作者

凯迪网律师论坛上对电动车问题的有趣争论——欢迎大家参与!

文章提交者:牛牛2008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观点之二:
是非机动车? 请解释他的速度和动能是一般非机动车能比拟的吗?   菜刀和某些短刀是合法的,法律干嘛还有管制刀具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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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愚昧无知了。世界上无一事物不是不断得到发展的,包括交通工具。你又凭什么单单要限制今天电动车新生事物的发展历程?告诉你吧,世界上没有人敢这么做,也没有人做成功过!
既然你拿兵器说事,那古时的兵器只限于大刀长茅。如果都象你说的,应该人为地刻意限制在历史的某一水平之上不准新武器出现和发展的话——莫非今天的常规武器、甚至核武器早都该禁止了???
5#
 楼主| 发表于 2006-2-26 00:34: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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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错误观点之三:
“现在有人行道、 自行车道、摩托车道、大型车道、公共汽车道、小型车道、超车道等等。 你说的电动车道在哪里?(电动助力自行车划为自行车。) 是不是以后出来核聚变、裂变、 冲气、燃气自行车也要一一建上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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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适合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和轻型电动车俗称电动摩托车(适合机动车道上行驶)。当然,前者已经十分成熟。应该无条件准许纳入非机动车道管理。而后者尚在完善发展的过程,象济南市将它纳入摩托车道的方法十分可行。无条件的城市,应当限制速度并暂时纳入非机动车道管理范畴,等待交通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再作最终的定夺。
至于贵人发明的“核聚变、裂变、 冲气、燃气自行车”!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相信联合国将会给你以重奖!欢迎欢迎!
但是如果是纯属胡说八道,请自重!
6#
 楼主| 发表于 2006-2-26 15:59:27 | 只看该作者

凯迪网律师论坛上对电动车问题的有趣争论——欢迎大家参与!

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说你没有远见,你这就立马跳出来自己承认, 还真不容易哈!
我没有发明过什么车, 但是。二十年前,电动车可是能现实的?  科技发展是不以你的意志力为转移的,更是成几何速度积累发展的。  你听说用微波作为动能的实验没有?  用卫星传输电力来驱动的实验听说过吗? 数十分钟或运行中就给电动汽车冲好电能,名片型一次性手机能用一个月,该听说过罢?
  你还真以为电动车就是什么科技产品了不成? 解决蓄能问题、动力转化问题、防盗问题你再看看电动车的普及吧~  这么跟你说罢,我的一个圈内朋友说没一台电动车的电瓶是合格的。
             没眼光了吧?   那好,我再来给你上一课。
别告诉我电动车有什么技术含量, 嘿嘿,无级变速电机+高蓄能电池。 比手工作坊制造水货手机容易的多~  你想说什么? 控制发展?  用你的意念控制?  你到不如去劝搞红油(走私汽油)的收手罢~那国家燃油税早就可以实施啦。
     你还要说能管理好(你先看看自行车管理好没有把~) 我是凭空想象的他会泛滥成灾?

高速电动车在某些人驾驶的时候是不是杀人利器,不是我说了算的危言耸听的结论。 你去找个学过物理学、生物学的了解下再来高谈阔论? ok?
       你说电动车比人力车要快、而且还稳定得多了,事故率几乎为零,有数据吗?
据我所知,自行车能做出来的特定动作是任何一种两轮车都不能比拟的, 这从一个侧面说稳定性和易驾驶性!就是自行车,每时每刻出的事故是多少??/?/
首先必须相信,电动车主们是素质比较高的人群,人民群众也一定会好好配合城市交通管理的。--------哈哈, 在你看来, 城管这支队伍是早该取消的了。你看,用那么多恶行来对高素质人民群众施暴。。。

最后再给你一个在这里的例子: 我想,你该好好睡一觉了,头脑发昏的时候逻辑出现短路是很正常的说。。。你自己看看拥有的电动车的是什么人。。。要是没发生这场事故,你敢处理未成年人?
全国首例消防车肇事案审结
文章提交者:圣诞玫瑰 加帖在 律师之窗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25&ID=999321&page=1
  去年6月30日下午1时20分,中原油田专职消防支队特勤队接到报警。消防队员单某驾驶一辆无牌照东风135泡沫消防车和其他队员迅速出发。3分钟后,消防车行至茂名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右拐弯时,后车轮擦挂住一同向行驶的骑电动自行车的13岁少年郭某,导致郭某倒在车轮下,当场被碾轧致死。
(友清提示:知道右转弯后车轮擦挂碾轧是什么含义吗?   这就是那电瓶车没能控制好、避让开却冲上去的结果~  要还是实在没明白你就在桌子上摆弄下茶杯什么的做个现场实验  ^_^)
7#
 楼主| 发表于 2006-2-26 16:50: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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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你还真以为电动车就是什么科技产品了不成? 解决蓄能问题、动力转化问题、防盗问题你再看看电动车的普及吧~  这么跟你说罢,我的一个圈内朋友说没一台电动车的电瓶是合格的。
            没眼光了吧?   那好,我再来给你上一课。
别告诉我电动车有什么技术含量, 嘿嘿,无级变速电机+高蓄能电池。 比手工作坊制造水货手机容易的多~  你想说什么? 控制发展?  用你的意念控制?  你到不如去劝搞红油(走私汽油)的收手罢~那国家燃油税早就可以实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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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只有无知者才喜欢把它说得一无是处。对新生事物品头论足、指手画脚地责难,这可能是世界上最轻松的事情。但是这也是最不负责的态度。
8#
发表于 2006-2-27 18:04: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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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电动车之争,其实就是阶级斗争!
9#
 楼主| 发表于 2006-2-27 18:16: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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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
电动车竟是非机动车? 请你解释——他的速度和动能是一般非机动车能比拟的吗?   
我是做司法工作的,人们知道,对菜刀和某些短刀是合法的,那法律干嘛还有管制刀具一说?
还有:现在城市道路种类中有人行道、 自行车道、摩托车道、大型车道、公共汽车道、小型车道、超车道等等。 你说的电动车道在哪里?(电动助力自行车划为自行车。)如果今天出来一个电动车,你就要给它建电动车道的话, 是不是以后出来核聚变、裂变、 冲气、燃气自行车也要一一建上车道?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3-1 18:43: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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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junren在 2006/03/01 06:47pm 第 1 次编辑]

呵呵!如此有趣的辩论还在继续……这里的各位怎么没有反应啊……郁闷~~~
文章提交者:22186 加帖在 律师之窗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高速行驶中的电动车,在某些人驾驶的时候就是一件杀人利器,这不是我说了算的危言耸听的结论。 你去找个学过物理学、生物学的了解下再来高谈阔论? ok?
你说电动车比人力车要快、而且还稳定得多了?事故率几乎为零,你有什么数据吗?
据我所知,自行车能做出来的特定动作是任何一种(机动)两轮车都不能比拟的, 这从一个侧面说稳定性和易驾驶性!但即使就是自行车,每时每刻出的事故是多少?在下面的案例里,就可以证明电动车就是一种杀人利器的了。
救火拉警报的消防车  右转弯时后轮擦挂同向行使的电动车,并碾轧一名驾车人13岁的儿童。
这是全国首例。 为什么? 因为 驾车人是孩子,没有分辨能力。 因为驾驶的是高速、难以控制的电动车!才会连人带车冲上去。孩子才会倒在转弯的车下。 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生。 但是,要不是他骑电动车——要是骑行自行车,就不会有这个结果了。
所以有什么理由认为电动车主素质高于自行车主? 是因为13岁孩子就驾驶这车丧命?按照你的逻辑,是越贵就素质越高?
你这些话,我不用多说什么,下面就贴一篇辩护词给你看看。 看谁是不识柴米油盐的凭空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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