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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电动车)必遵的行驶规则(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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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00:2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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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的行驶规则(初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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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处理评定原则:

(1)凡是非机动车、电动车与机动车摩擦事故前,汽车驾驶员如有如下行为,电动车主应承担大部责任:
汽车驾驶员处在直行路段上正常直行者。
汽车驾驶员事故前,能够预先利用闪灯、或鸣号警示对方者。
汽车驾驶员事故前,及时主动地减速避险者。

(2)凡是电动车与机动车摩擦事故前,汽车驾驶员如有如下行为,电动车主承担小部责任:
汽车驾驶员处在拐弯道路段时,加速转弯、及不打拐弯灯示意者
汽车驾驶员见对方出现险情毫无警示、毫无反应者
汽车驾驶员见对方出现险情仍然不减速、甚至加速者
汽车驾驶员醉酒驾驶、打电话驾驶、冲红灯者

(3)如下情况,机动车的驾驶员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在任何道路的情况下一边打手机(或醉驾),同时不警示前方、不减速、或于拐弯段上不减速、也不打转弯灯提示行人、而导致发生事故者。

(4)如下情况,非机动车车主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车主对任何路段中凡属正常速度行进的汽车争抢车道行驶、而汽车驾驶员已经做出紧急处理(事先减速、闪灯、紧急鸣号警示,等等)时。


二、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定:

(1)非机动车车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行驶在机动车道,非不得已情况(如混行道路、或专用的非机动车道路被行人堵塞、汽车停占、地下施工、路面损坏等等)下,乘路面无汽车、或少量汽车通行情况下,可以依法借道、但必须严格地靠右侧、靠边缘行驶。一般不得超越路涯边缘的一米(深圳市作出规定:混行路面上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的右侧边缘1.50米范围内行驶,超越1.50米白线即属违规、认受处罚)。

(2)礼让规定:任何一个非机动车(电动车)车主,在如下情况均须减速、等候、即礼让汽车:
1、在电动车车主前方,凡是正发生(或即要发生)任何种类的汽车出现横向直行、斜向直行、拐右弯行驶时,电动车车主必须无条件礼让!

2、在电动车车主左侧,凡是发生如上汽车动作时,电动车应该减速、等候、准备礼让汽车通过,唯有当距离很远、或是汽车驾驶员同意的情况下,电动车方可鸣号示意、迅速先于汽车地安全通过!

3、在电动车车主后方,汽车将超越非机动车、并可能右拐弯动作时,电动车主应该无条件减速靠边、让行,唯有当汽车还在后方较远、而且速度放缓时,这时电动车主应该相反操作,即及时加电、靠右边向前行驶、安全、迅速地通过前方路口。

4、在电动车车主后方,公共汽车、出租车等等,如将超越非机动车、右拐弯靠近站台时,电动车主应该无条件减速靠右边缓行、让行。唯有当公汽还在后方较远,这时电动车主应该相反操作,要及时加电,靠右边向前行驶,安全而迅速地通过公汽站台路段。


三、合理订章执罚、全面和谐交通!

市.政.府责成交管部门、警方指导我市的各有关民间机构、行业协会、非机动车的全市商家,重视广而告之,将对我市非机动车车主的应该遵守的严格规定,制定好以后,必须下发落实到每个车主市民的手中,由民间配合官方、在警方指导下、由社会各方合作抓好管理,把我市的交通全面和谐切实管理好。
2#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00:33:41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主不懂靠右规则、“逆行”坏习惯极易引发车祸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09-10-17 00:38 编辑

电动车不懂靠右规则、偏要“逆行”遭驾驶员及部分群众侧目   Post By:2009-10-14 3:00:00

以下是引用无色无味

http://bbs.zh28.com/dispbbs.asp? ... mp;page=&star=4

刚在车友网上贴出关于电动车的事故了——



今晚去夏湾接几个MM.....不知是我太倒霉,   还是真是这么巧,  又看到车祸了! ....我都不想的.....似乎....事故双方都是都是不太讨好的角色:出租车和一匆匆忙忙打工仔  ... 废话少讲,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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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声:上图片中的“车祸”分析
该起车祸中——

出租车:
并无偏离正常车道、方向。证明属于正常行驶中。被撞电动车人均无大碍,估计:出租车速度并不高,刹车也及时。

电动车:
从电动自行车跌翻在路面的样子判断,该名男子车主应该是先自道路的右侧,迎出租车逆行可能性很大。
由于珠海对“非机动车必须靠右行驶”的交通习惯,一直都宣传力度很差,因此许多非机动车、自行车的车主们,根本都不懂应该靠右行驶。当然,严格说来,一辆非机动车逆行倒也无关大碍、未尝不可,因为一般只要懂得靠边直行,就可以相安无事的了!
但是,如图中的这位男子就不是如此,因此,他是“逆行错误明显”,难怪被出租车撞了。

结  论:
非机动车操作习惯的错误,由于逆行中,极容易被迎面的汽车撞d。

措  施:
宣传非机动车一律靠右行驶。这点珠海人是应该补上一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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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0-17 07:32:54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的建议
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08:50:2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哪些垃圾们的定的规则!!!
照这样的规则  路忙时非机动车还能走的了吗!!!!!!!!每启动一次就可以给你张罚单!!!!!!汽车可以完全无视非机动车的存在了!看你不顺眼直接撞你还要你赔车......
liu2540y 发表于 2009-10-19 20:02




哈哈,看来阁下就是那些喜欢在马路上、机动道上随心所欲飞车抢道的家伙之一?
5#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11:02:4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哪些垃圾们的定的规则!!!
照这样的规则  路忙时非机动车还能走的了吗!!!!!!!!每启动一次就可以给你张罚单!!!!!!汽车可以完全无视非机动车的存在了!看你不顺眼直接撞你还要你赔车......
liu2540y 发表于 2009-10-19 20:02



第一,在混合道路上喜欢与机动车抢道的电动车主,才是真正的垃圾。就是这些人渣,将使目前正在禁车地区、及快要禁车的地区的市民和群众,很快就会失去这些基本而实惠的代步交通工具了!

第二,各位电动车主,如果按楼主定的规则操作,就会发现,不仅根本不会阻碍非机动车正常的行驶(楼上这位,戴有色眼镜、所以根本没有看懂规则),但是却同时能够确切地保证非机动车车主的人身安全、并同时也让机动车顺畅、让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互关照、和谐共生存。

第三,非机动车车主在混合道路上始终靠边行驶,和礼让机动车,这两项重要原则,一旦养成习惯,非机动车车主都会感觉在道路上简直是安全驾驭,如鱼得水!原因就是,除了如上几项安全礼让的习惯之外,非机动车车主完全可以畅通无阻!这点,各位必须看清楚。
6#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1 16:24:16 | 只看该作者

在非机动道被“侵占”后如何行驶的诀窍: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09-10-21 16:43 编辑


在那些非机动道被权力侵占、取消的地区,如果您能严格做到几条,您的电动车便可顺利实现“自由行”——


(1)严格按照深圳市规定的“电动车行驶范围,不得超过机动车道边缘1.50米”
(解释1:遇障碍借道时除外;2:边缘的1.5米地带往往布满了窨井盖、路边石和斜坡,所以驾驶员都不愿意行驶);
(2)学习一定的交通规则(不学也行,只要按照我所提出的前面几条、严格礼让一切机动车!);
(3)将您的爱车严格安装左右转向灯、刹车灯和大灯,并学会了与司机的灯光交流沟通;



那么你的电动车在万不得已(非机动车道路被取消、被堵塞、被损毁严重)情况下,可以放心大胆地走上机动车道。对这样遵守上面三条的电动车车主,我想所有的城市的机动车驾驶员,是非常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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