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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动车管理将有大动作,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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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23:2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长沙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五限”管理,违反者罚款50元,非法营运罚款200元。
此政策一旦实施,对整车及电池的生产、销售、修复/修理将产生什么影响?相关行业如何应对?请各位发表高见。

  本报(潇湘晨报)长沙讯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长沙市相关部门正在酝酿相关管理办法,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限道”、“限速”、“限载”、“限龄”、“限行”等“五限”管理,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将被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相关部门预测,目前长沙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97%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
    另外,据长沙交警部门事故数据统计显示,2008年上半年,长沙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有97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1.9%;造成5人死亡,10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万元。
    该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对长沙市电动自行车实行“限道”、“限速”、“限载”、“限龄”、“限行”等“五限”管理。“限道”即电动自行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限速”即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限载”即电动自行车可以搭乘1名12岁以下儿童;“限龄”即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管理办法还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办法还将对电动自行车在城区道路通行加以限制,拟首先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橘子洲大桥通行,另外,还拟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周期记分管理。
    同时,管理办法还拟定了各种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对违反“五限”等规定的,将处以50元的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对电动自行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拟处以罚款200元并扣留车辆。记者龚芳柳 通讯员孔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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