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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ngsi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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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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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5-3 22:20:34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法律是给老百姓定的!
12#
发表于 2006-5-4 06:51:57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俺早说过电魔可能要自己买单,当然这不是最终结局。
13#
发表于 2006-5-6 01:54:14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唉~~可怜偶啊~~来6广州才3个月~~生意还没做~~就要禁车~~大家以后照顾我生意啊~~~我是卖电池的~~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5-7 11:36:48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新的5月1日交通法规定
两种车上路必定要受罚
第一种 超标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单车,搭载重量超过2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
第二种 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摩托车,用电做动力,完全取消脚踏的电动自行车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技术标准比照,核实清楚,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以机动车无牌上路处理,对驾驶员无证驾驶该类车辆的将按照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给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
1、超标轻摩化电动车上路要罚
  超标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单车,搭载重量超过2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
  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外形类似摩托车,用电做动力,完全取消脚踏的电动自行车。
  省条例规定:据新交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列为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管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是否实行登记制度,省条例授权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15#
发表于 2006-5-7 17:41:29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这些挨千刀的家伙!!!
国家还在制订新的电动车标准,他们就下手了!!
16#
发表于 2006-5-8 10:43:36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17#
发表于 2006-5-9 15:44:41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广州电动车5月1日新交通法

抗争里才能有发展,众怒下才能出公平!
18#
发表于 2006-5-9 16:24: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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