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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内撞人得不到公正处罚 珠海无辜市民再次伏尸马路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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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4:2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珠海市民再次无辜横尸安全区域   
强烈请求珠海交警严惩马路杀手

上个星期五3月6日,在珠海市的港湾大道一处斑马线内,又有一位珠海市民正常步行,在战战兢兢地通过斑马线安全区域时,终于还是被疯狂不让人的汽车活活撞死。
又一条珠海公民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被某些人纵容的珠海疯狂汽车轮子底下!
我们不禁要问:包括过去无数起斑马线被撞死、被撞伤的汽车违章肇事事件、许多珠海人已经在所谓“安全区域”内连续被撞死了,凭什么交通执法会对这种明显一边倒的安全区内违章撞人麻木不仁、熟视无睹?珠海公民的鲜活生命,难道真的就一钱不值、命如蚁贱?
回到前个星期五,一位珠海长者在斑马线安全区内骑行电动自行车竟然被汽车活活撞死。事后迟迟得不到秉公处理,有人说什么“还不清楚主要的责任在哪一方?”如此渎职执法,使珠海市从而再次开了全国甚至世界各国的城市道路毫无安全的记录。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根据交通规则的规定,在一般混行道路会车中,非机动车当然无条件必须礼让机动车先行!但这条规定绝不包括斑马线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凡是汽车撞击了行人或任何非机动车的,都应该看做是汽车在知法犯法、违法撞人,这是作为一个正常城市交通规则中最基本的常识之一。
这位珠海长者就是走在安全区域里被汽车撞击而死。是否曲直本来已经十分清楚了,而有关部门就是不置可否,实在是有失公平的行为。我们呼吁人大和两会的代表,应该追究交管部门的渎职误事责任和过错。
这不!由于前周五发生的长者被汽车撞击事件,迟迟未予严惩,这次事隔一周又是一个黑色星期五,再次发生又一位公民步行通过人行横道线被疯狂汽车撞死的事件,事情又是发生在港湾大道。请问,对汽车疯撞珠海市民连续犯罪,有关部门渎职不管,这样对珠海人的马路公开的屠杀,究竟还要让它重复多少遍才算完呢?
上周六的珠海电视台,报道了一下步行行人被撞事件,但也没有任何的说明,表现出珠海媒体对生命被残害的同样的麻木。主持人的议论,纯属于各打五十大板,只轻描淡写地说:我们要再次提醒一下行人和司机出门的时候千万注意交通安全……。请问珠海电视台主持人,你们废话如何这么多?——行人如何不注意交通安全了?他不注意交通安全怎么会通过人行横道线安全区域去横过马路?
要是在安全区域内被撞死、却还要责怪珠海市民不够注意交通安全的话,那请问珠海的电视台主持人,你们还要行人如何通过斑马线?难道要他吊起来通过、或是跳跃式、跨栏式来通过吗?可惜只有刘翔有这种本事!
有人说吊过去那也是办法,好!那就请珠海规划局和建设局出来,建一个过马路的行吊好了。既可以安全过珠海那些能吃人的恐怖马路,还可以健身是吧??
珠海论坛     http://bbs.zh28.com/dispbbs.asp? ... p;page=1&star=1

[ 本帖最后由 京声 于 2009-3-9 04: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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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8:52:4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是哪个主持人啊?他(她)有博客吗?大家一起去谴责啊,去抵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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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13:06: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归去来兮 于 2009-3-9 08:52 发表
请问是哪个主持人啊?他(她)有博客吗?大家一起去谴责啊,去抵制啊。



是个报新闻的女播音员。好像不是什么名主持人。
不过这可不是她个人问题。整个珠海电视台,都是这种德性,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从来持一种小心翼翼、看上面颜色行事的做法,个别的好些,多数都不敢表态。这种做法,与近几年来、尤其美国金融丑态暴露,全球;以为人本服务的传统回归以来、内地各大中城市那种大胆、公开暴露假冒伪劣商家、和违规警察的媒体鲜明以人为本工作态度,显得完全截然不同。
在政治改革探讨的阶段,珠江三角洲的步伐,显然是落伍很多,甚至出现“是谁抛弃了广东”的政论观点。而广东尤其是比较封闭的珠海媒体,仍然跟在原始积累资本阶段和官员利益的屁股后面闻屁,亦步亦趋、不敢大胆报道民生需求,生怕越过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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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14:34:49 | 只看该作者
看来珠三角民主民生上确实落后啦,深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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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0 02:51:02 | 只看该作者
珠海地府在培养无产阶级斗士起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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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21:06:18 | 只看该作者
是真实的 吗 。。政府的事情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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