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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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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8-1 17:1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单车去留问题近日揭晓 交警提醒市民勿急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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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 2006-08-01 09:00:52
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蒋剑波)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有关部门表示,坊间的这一说法并不确切,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迄今并无定论。
目前,全市保守拥有10万辆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其中大部分属于违反国家四项标准的“超标”车,已经达到轻型摩托车的标准,这部分车正是每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今年1到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所为。
虽然民间对于解禁电动自行车的呼声高涨,但在今年6月5日到12日市公安局连续召开的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包括市民在内的大多数代表们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提出了坚决禁止的意见。广州市政府将在综合各方包括网上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方案上报省政府批准。
记者昨天获悉,原定在今年8月就可实施的具体方案,至今仍没有出台,不过最终结果将在近期公布。广州市交警支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结果未出台之前,最好持币观望,不要急于购买。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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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8-1 18:18:36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广州市政府果然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
发表于 2006-8-1 23:19:4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反对无效的结果属预料之中,,,哈哈
看看这篇文章写得多好!为了广大市民的意愿,市公安局不得不打报告报请市政府指示,由市政府发布政策命令,以充分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
嘿嘿,名正言顺,操作得法,全民拥护。那些反对者(包括我)都成了一小撮、市井流氓,幸好还不是反革命者。
4#
发表于 2006-8-1 23:35:2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引用“虽然民间对于解禁电动自行车的呼声高涨,但在今年6月5日到12日市公安局连续召开的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包括市民在内的大多数代表们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提出了坚决禁止的意见”
真的是“民意”吗??
5#
发表于 2006-8-2 14:46:4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今年1到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
为什么没写占总事故的比例
6#
发表于 2006-8-2 16:04:5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最关键是每次都是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为啥不说说涉及汽车的交通事故呢?又为啥不说说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呢?
7#
发表于 2006-8-2 16:42:4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下面引用由huzhou-2006/08/02 02:46pm 发表的内容:
今年1到5月份,广州市区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
为什么没写占总事故的比例
其实:如果大家多尊守点交通规则,或许不会。。。。
8#
 楼主| 发表于 2006-8-2 18:56:2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下面引用由7tiger2006/08/02 04:42pm 发表的内容:
其实:如果大家多尊守点交通规则,或许不会。。。。
好心人——在电动车用户里面特别多。
现在让我们来实际地看一看,广州市交警(或交通统计单位)所说的所谓的“涉及电动车的肇事事故数据”——它到底是些什么玩意儿吧?(根据分析,我们可以把这些事故分为9种责任性质事故)归纳如下:
(1)由汽车责任而肇事撞伤电动车主的事故。(这类事故可不会太少)
(2)由于汽车违规例如速度过快,而电动车也有责任的事故。(这类事故绝对多)
(3)有自行车责任而使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发生的事故。(这类事故也很多)
(4)由电动车与自行车双方共担各自责任而造成相撞的事故。(这类事故绝对地不会少)
(5)由行人行为不当或违反路线等违规而造成电动车撞着行人的事故。(这类事故也不少)
(6)由电动车和行人双方共担各自责任而造成相撞的事故。(这类事故也都有发生)
(7)由电动车主的责任造成被汽车撞着的事故。只有这个数据才是真正可靠和有说服力的数据。
(8)由电动车主责任与自行车相撞的事故。只有这个数据才是真正可靠和有说服力的数据。
(9)由电动车主责任撞着行人的事故。只有这个数据才是真正可靠和有说服力的数据。
在有些交通肇事事故统计部门或者个别别有用心者,动辄把以上9类错误的统计总和,全部计算到了电动车的头上,这样做用心良苦,而这些数据总和其实完全没有任何的说服意义,简直与谣言完全无异了。
真正由于电动车造成的事故(上面的第7至9)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统计资料,只占有涉及电动车所有9种事故率的9分之3。所以,可以粗略得知,由电动车责任的肇事率,上述广州交警拿出的所谓数据是放大了300 %倍的数据!
经认真分析即可知:由电动车主责任而造成的交通肇事,实际是所有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类中最小最小的,这点怎么说都决不会过分,而只会夸张。
9#
发表于 2006-8-2 21:59:16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dian dong che hao a  
10#
发表于 2006-8-3 07:40:20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8月1日起全市禁行?

下一步将淘汰走路,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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